养老金里的“视同缴费”是怎么回事?为何存在?为何基于这段“未实际缴费”的工龄计算出的养老金待遇,有时甚至高于后期实际缴费的回报?这背后蕴含着什么?今天咱们就来唠唠这背后的门道。
一、什么是“视同缴费”
视同缴费,简单来说,就是虽然你实际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用,但这段时间却被当作已经缴费了 。
在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,企业职工实行的是企业养老制度,个人不缴费,退休后由企业发放退休金。
1991年,国家开始改革养老保险制度,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。
1995年明确,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,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。
像1992-1998年之前在国有企业、大集体企业等有正式完整档案证明参加工作的人员;有上山下乡经历,返城后进入国企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档案证明的;参军入伍退役回家有档案证明的;2014年10月1号之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他们符合条件的工作年限都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。
二、为何“视同缴费”待遇有时更高
首先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加成。
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“中人”(改革前参加工作、改革后退休的人员),养老金计算中有一个关键部分,过渡性养老金。
这部分养老金就是对在个人账户制度建立前,职工虽无个人账户积累,但劳动贡献已体现在过去“低工资、高福利”体制和国家/企业统筹支付中的一种补偿 。
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通常与视同缴费年限、当地社平工资、特定系数挂钩。
由于计算时参考的是退休时的社平工资(远高于改革初期的工资水平),所以算出的结果往往比较可观。
举个例子,假设某地社平工资为5000元,平均缴费指数为1,视同缴费年限1年,过渡系数为1.4%,那么过渡性养老金这一年就有5000×(1 + 1)÷2×1×1.4% = 70元 ;而同样条件下,基础养老金一年只有5000×(1 + 1)÷2×1×1% = 50元(基础养老金计算中缴费年限的系数一般为1%)。
其次是缴费指数优势。
视同缴费的缴费指数通常按较高标准计算,许多地区规定视同缴费指数为1.0或更高 。
而实际缴费中,不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可能按最低基数缴费,导致实际指数偏低。
比如,某企业职工实际缴费指数为0.6,而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视同缴费指数为1,在计算养老金时,视同缴费部分就更有优势。
三、“视同缴费”为何存在?
视同缴费存在的意义重大。从历史角度看,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,职工为国家和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,当时是低工资、高福利模式,他们的养老权益以国家/企业统筹形式存在 ,视同缴费是对他们历史贡献的认可和兑现。
从制度平稳过渡角度讲,如果不承认这部分工龄,那么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养老金会大幅降低,影响社会稳定,视同缴费确保了改革前后退休待遇的平稳衔接和相对公平。
总之,虽然视同缴费待遇有时显得比实际缴费高,但这并不是额外福利,而是特殊历史时期的合理安排。
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,也保障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,让每一位为国家建设付出的人都能老有所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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